各潛在投標人:
本“補遺書”是“西渝高鐵安康至重慶段(陜西省境內(nèi))橋梁洪水影響評價招標文件”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凡招標文件與本“補遺書”不一致的,以本“補遺書”為準。
1、原招標文件“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”3.2.1條 “最高投標限價151萬元。包括完成招標范圍內(nèi)所有工作內(nèi)容的全部工作費用。”修改為“最高投標限價:10萬元/座(總橋數(shù)<10座);8.39萬元/(總橋數(shù)≥10座)座,以上單價包括完成招標范圍內(nèi)所有工作內(nèi)容的全部工作費用。”
2、原招標文件“第三章 評標辦法(綜合評估法)”價格評議“bi--為本次有效投標人的評標價。”修改為“bi--為本次有效投標人的評標價(低于10座的單價與大于或等于10座單價的平均價)。”
3、原招標文件“投標文件 第三卷 報價文件 ”“一 報價函“其中投標報價為人民幣: 元(大寫: )。”修改為“其中投標報價為人民幣: 元(大寫: ,總橋數(shù)<10座);人民幣: 元(大寫: ,總橋數(shù)≥10座)”。
4、增加“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”7.4條“若工作內(nèi)容含由長江水利委員會審批的橋梁洪水影響評價,則甲乙雙方另行協(xié)商并簽訂補充協(xié)議。”
5、修改“服務(wù)周期:本項目最終截止日期在2021年6月8日前需拿到所有洪水影響評價批復,實際工期需滿足各階段勘察設(shè)計要求。”為“服務(wù)周期:本項目最終截止日期在2021年6月30日前需獲得所有洪水影響評價批復,實際工期需滿足各階段勘察設(shè)計要求”。
6、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“2021年5月17日10時30分”修改為“2021年5月28日10時30分”。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順延至修改后的投標截止日前24小時。
7、招標文件其余內(nèi)容不變。
由此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!
招標人:四川省交通勘察設(shè)計研究院有限公司
2021年05月16日